关于农业银行汕头分行开通住房商业按揭公积金"商贷冲"业务的通知
汕房金通〔2025〕33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智慧公积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我中心在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开发了"商贷冲"功能。该功能通过银行数据共享,实现职工只需一次申请即可在整个贷款周期内自动划转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本息。自即日起,农业银行汕头分行正式开通此项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功能简介
"商贷冲"业务是指:经职工授权后,商业贷款银行每月将职工上月实际还款信息推送至公积金中心,中心将自动从职工公积金账户划转不超过还款金额的资金至指定银行账户。该业务实现了"一次申请、全程自动"的便捷服务,无需职工重复办理提取手续。
二、业务办理指南
目前,该功能已在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9家银行开通。
适用条件:
-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宅(房产用途为住宅)
- 通过上述9家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贷款用途为购房)
办理方式:职工可直接向原贷款银行网点咨询办理。
三、农业银行特别说明
- 农业银行汕头分行各营业网点不再受理新增约定提取业务
- 对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统一采用"商贷冲"方式办理
- 已在农业银行办理组合贷款并开通约定提取业务的职工,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原办理网点办理业务变更: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 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