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佛山新规帮你解决!
随着许多市民因工作变动选择外地生活,如何处理之前在佛山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对此,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袁海鹏于7月3日在《民生直通车》栏目中表示,目前佛山市已支持对封存或停缴超过半年以上的公积金账户办理一次性提取存储余额的业务。

一、受理条件
- 提取申请人:须为本市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 时间限制:需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本市个人账户封存,并未在本市重新开始缴存。
- 无未结清贷款:在佛山市内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无限制情形:不存在冻结、违规提取等限制提取的情况。
二、申请材料
- 身份证明: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对于非居民身份证持有者,需提供缴存登记证件;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 银行账户信息:提供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 承诺书/授权书:填写并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三、提取额度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该账户。

